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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职责

职能职责

综合室

具体负责文秘综合、会务接待、宣传教育、档案管理、案件监督管理等工作。具体包括:

1.负责综合性文字起草、审核、印发、报送,综合业务报表统计和上报。公文、函件收发、登记、呈批、传阅、督办、归档。

2.负责纪检监察工作有关重要会议、活动的筹备、组织,做好会议记录,并对有关决定事项督办落实;协助党委有关部门做好全面从严治党会议有关工作。

3.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新闻宣传和网站、微信平台的管理。

4.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和专题调查研究,形成政治生态研判报告。

5.负责纪检监察制度建设,制定、修订及废止相关制度。

6.负责纪检监察干部外出审批报备、请销假工作。

7.负责印信管理使用、部门资产管理、部门财务管理等工作。

8.负责廉政档案管理以及维护更新工作,廉政意见回复工作。

9.负责对线索集中管理、动态更新、督促办理,问题线索的分类处置,提出分办意见建议。做好问题线索及案件相关数据统计上报工作。

10.统一受理巡视巡察工作机构和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

11.负责对审查调查措施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等,负责谈话室的使用管理。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应市纪委监委办公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组织部、宣传部、研究室等口上的业务。

 

 

纪检监察一室

负责案件审理、信访举报、支部党建、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具体包括:

1.负责信访举报受理、问题线索管理,做好分类处置、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对信访举报进行集体分析研判并提出分办处置建议。及时对转办件进行分办管理。

2.负责案件审理工作,做好对党纪政务处分案件的审核把关工作,拟定处分决定。

3.负责执行处分、处理决定;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相关部门执行处分、处理决定情况;做好受处分人员在处分期间的回访工作。

4.负责受理受处分党员和监察对象对所受处分的申诉、控告。

5.负责对案件材料整理归档,装订成卷,移交案件管理室。

6.负责对纪检监察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组织开展廉洁家访、谈心谈话等。

7.负责支部党建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应市纪委监委信访室、审理室、干部监督室等口上的业务。

纪检监察二室

负责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察、党风政风监督等工作。具体包括:

1.负责对学校各级党组织及党员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学校党委重大决定事项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等工作;综合协调党内监督、问责等方面工作。

3.负责对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和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存在的廉政风险进行监督检查,规范权力运行。

4.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监察建议,督促整改落实。

5.负责贯通运用四种形态,对问题线索进行集体研判,提出分办处置建议;承办有关问题线索的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和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

6.负责党风政风监督,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负责综合协调对内设机构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应市委巡察办、市纪委监委各监督检查室、各审查调查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等口上的业务。